大山里的“江南舅舅”:直播带货拉动乡愁经济******
(新春走基层)大山里的“江南舅舅”:直播带货拉动乡愁经济
中新网杭州1月18日电(奚金燕 郭弘屹)临近年关,往日宁静的浙西大山深处多了几分喧嚣。从杭州市区开车大约一个半小时,一路绿水青山不绝,行至西径山脚,就到了网络主播何江南的家——临安区高虹镇崇阳村。
冬日的西径山寒风瑟瑟,何江南却在自家的直播间忙得满头大汗,“喜欢吃竹笋的朋友千万别错过这几款笋干、罐头笋和多味笋丝,全部都是临安当地的新鲜竹笋制成……”
镜头外,庭院内,一箱箱竹笋在村民们手中被一一打包,等待送往全国各地。
在崇阳村,几乎家家户户都种植竹笋,竹笋是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原本山上的竹笋只能由村民拉去市区卖,市场小、成本高,每季收入只有几千块钱。这些年,在直播带货的助力下,村里的竹笋已经不愁销路了。”何江南说。
今年28岁的何江南形容自己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农村出生,考上大学,在大城市做过销售、创过业,三年前短视频火起来了,他又回了出生的地方,当起了短视频博主。
“我最初走的是搞笑视频风格,记录照顾八个外甥和外甥女的生活,这就是‘江南舅舅’这个名字的由来。”何江南告诉记者,“后来家乡丰富的农产品给了我新的灵感。”
“山上的新鲜竹笋、自家养的走地鸡、爸妈做的水磨年糕……以前每次人还没到家,口水就止不住了。当时我就下定决心,将来一定要回村创业,把家乡的美味端上全国各地朋友的餐桌。”何江南说。
于是,“江南舅舅”家庭直播间就这样诞生了。“刚开始做直播的时候,我其实什么都不懂,全靠自己一点点摸索,经常自学剪辑到凌晨两三点。”直播、店铺装修、拍产品图、剪辑后期、售后服务……全是何江南自己包揽。
何江南和村民在仓库装货。 受访者 供图2020年,何江南加入了位于杭州的MCN机构无忧传媒,产出的内容越来越多元。后来,高虹镇政府还在双创基地为何江南设置了一个200平方米、配备专业设施的直播间。通过努力,“江南舅舅”现在全网粉丝突破380万人,为乡愁经济转化打开了流量入口。
记者了解到,今年“江南舅舅”直播间已经卖出笋系列产品约10万斤,前不久主推的腊味礼盒销售量也达到百万元。
在直播间镜头前的何江南总是激情洋溢、自信满满,或许很难想象,在最初返乡创业的那段日子,他也曾备受煎熬。
正所谓“每一个创业者都是孤独的”,何江南刚回到村里时,经常能听到质疑的声音。“一个在城市里拿高薪的大学毕业生,放弃一切回村里做什么?”
的确,不仅是村民不理解,就连自己的父母和姐姐也常常动摇思想。“刚开始,每场直播3小时到4小时,结束后全家人都腰酸背痛。如果业绩不好,真的很打击士气。”何江南说。
功夫不负苦心人,经过日复一日的努力,随着“江南舅舅”粉丝数的增长,村民们也渐渐看到了网络的力量,认同了何江南的努力。就像一股风,吹进了崇阳村,激活了一池春水。
“现在直播间条件变好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回到家乡,加入到我们的直播团队。”眼下,何江南不仅让自己家凭借新媒体奔了小康,还带动了村庄23名闲散的劳动力就业,这些村民人均年收入增加了6万元到8万元。
或许,对于乡亲们而言,何江南就是全村的希望。如今,何江南成功助力家乡近百种特产走出大山,走向全国各地,也直接拉动了上百家农户的经济收入。
作为青年党员的何江南去年还当选了杭州市临安区第一届党代表,他感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之前也没想过我会走这么远,更多是站在了时代和政策的风口。新的一年,我想继续扎根在这片绿水青山,帮助更多乡亲们留住乡愁,致富不愁。”(完)
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